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9-07-15

徵才機關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7,434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9-07-04~2019-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社會救助業務。2.婦女福利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註明手機及白天連絡電話,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辦事員職代」),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並由本人簽章註明「與正本無誤」字樣。
二、請於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人員最多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職務係屬辦事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性質,預定108年8月1日出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原僱用回職復薪時應即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7,434元(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5892101分機233(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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