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04~2019-10-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最近三年考績二年考列甲等以上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區里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 |
聯絡E-Mail | wi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0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 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民政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人事室蔡小姐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者請註明應徵之職稱,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聯絡電話:04-22289111#29066)。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末頁簽名並黏貼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e-mail。)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銓審函。 (五)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六)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 (七)應徵人員資料表之電子檔(如附檔)請填妥一併於10月8日前傳送至wing@taichung.gov.tw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 二、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可依序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