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徵求 科員~2019-10-21

徵才機關 基隆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9-10-14~2019-10-21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家庭教育中心及公有零售市場)請勿參加投件。
工作項目 1.勞資爭議調解。
2.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計畫彙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府社會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
聯絡E-Mail chenying@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簽名並加蓋私章),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108年10月21日前E-mail至chenying@mail.klcg.gov.tw,註明「應徵勞工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並請務必以電話確認: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或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前述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加蓋私章後之掃描檔)。
3.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