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書記~2018-03-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 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3-22~2018-03-29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
2.文書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用影本)。
2.採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請寄至聯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法制局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3.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4.報名參加甄選者,經初審合格,面試時間將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聯絡人:法制局人事室黃小姐(07-336833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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