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徵求 工程員(預估職缺)~2018-01-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程員(預估職缺)
職系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12-22~2018-01-0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考考試及格,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機電系統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機電系統課(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敘獎受訓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於本(107)年1月5日前送達臺中市捷運工程處人事收(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2.所附資料不齊全,未於信封及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請註明應徵捷運工程處機電系統課工程員職缺)及白天可聯絡電話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洽04-22289111轉61616賴先生。3.資格審查符合者視情形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錄取者,須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