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12-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220薪點(折合新台幣26642元)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12-06~2017-12-12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一) 本市公車客運業者管理。
(二) 本市客運業者駕駛員工時管理相關業務。
(三) 優化公車專用道候車亭維護及清潔管理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106年12月12日前(一律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公共運輸處施小姐收(地址:4034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1147施小姐)。

其他:
1.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便通知)
2.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台幣26,642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部分費用。
5.本職缺係本處申請107年普考交通行政職系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之職缺,工作期間自約僱人員報到日起至107年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但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予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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