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徵求 技士職務代理人~2017-11-24

徵才機關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11-21~2017-11-2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熟諳電腦文書作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水利與下水道工程業務。二、一般綜合性工程業務之處理。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
聯絡E-Mail tin811018@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1.簡歷表(附相片,格式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top)。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徵才網頁最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得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所需資料產製或掃瞄為PDF檔,於公告截止日(106年11月24日)前寄至電子信箱tin811018@mail.tainan.gov.tw(主旨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及面談(亦得視需要採視訊或電話口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網頁。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預估至107 年10月) ,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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