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3~2019-06-10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約至108年8月19日止(其期限以代理原因消滅期前一日止)。 |
工作項目 | 1、辦理研考業務。 2、辦理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執行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 |
聯絡E-Mail | liwen@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報名表(含自傳500-1000字)、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專業證照及工作證明書影本等。 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s://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 3、於108年6月10日前將履歷資料以紙本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電子郵件傳送擇一方式報名:(1)紙本請寄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2)電子郵件請傳送liwen@epza.gov.tw。 4、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20標準支給,每月折合薪資27,43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5、逾期或報名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 6、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7、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備註: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顏小姐(07-823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