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18-07-19

徵才機關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8-07-11~2018-07-1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孰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等工程履約管理。
二、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12號)
聯絡E-Mail phchiu713@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職務及日夜間連絡電話及手機」,並於107年7月19日前,將下列資料親送或掛號逕寄(以掛號郵戳為憑)雲林縣水林鄉公所人事室邱課員收(65241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12號)。
檢附資料如下:(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三)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時數證明、(五)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之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以A4規格影印)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與加蓋私章。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7850001轉63鍾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7850001轉43王主任或48邱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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