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徵求 技士~2019-02-17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2-13~2019-02-17
資格條件 應徵資格:
(一)學歷:大專以上獸醫科系所畢業。
(二)經歷:具肉品檢查或動物防疫5 年實務工作經驗為佳。
(三)資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員,並領有獸醫師證書,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督辦屠宰場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二)督辦屠宰場、化製場及家禽理貨場消毒防疫相關業務。
(三)督辦地方政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加註日間聯絡電話)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三年獎
懲相關證明文件。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 號人事室楊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字樣。人事室聯絡電話:07-9720513。(三)報名期限:民國108 年2 月17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還相關證件。
報名日期:108 年 2 月 13 日至108 年 2 月17 日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或書面方式通知。
*本分局甄選外補人員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公開、公平、公正
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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