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19-08-28

徵才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08-23~2019-08-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電腦作業能力,熟悉MS OFFICE相關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
3. 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付款憑單及傳票開立、傳輸、裝訂、憑證整理
2.零用金傳輸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中山路1號
聯絡E-Mail 415384@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待遇:新臺幣24,200元(每月)。
2.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請列明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8年8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30046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新竹市警察局會計室曾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履歷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3.經初審(書面審核)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本局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所需者,恕不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僱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雇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3)5246204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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