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正選1名,備選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限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18-08-10~2018-08-20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三等土木工程類科(含薦任升等)以上考試及格人員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辦公廳舍新建整建工程及公共藝術設置規劃工作、辦公廳舍土木硬體設備整修工作、本局10萬元以上之各項採購招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整份(附照片並簽名,含200字內自傳)、學經歷證件A4規格(含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7年8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格不符,恕不受理),郵寄或親送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6號,嘉義縣消防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載明應徵土木工程技士職務。 (二)經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5-3620233轉254洽陳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