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美濃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8-02-28~2018-03-08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之人員。(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價相關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50號 |
| 聯絡E-Mail | ckukala@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07年3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自行送達個人資料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若未足5年考績,請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請本人簽註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需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及所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美濃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7-6819425-402 寄件地址:84341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50號。2.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其他事項: (1)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