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酬新台幣3萬1,1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得擇優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30~2019-05-08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村里、災害防救等業務。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為代理本所村幹事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預估缺),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含經歷),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空白表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使用】,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並於108年5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壯圍鄉公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26344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村幹事)」,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2、本甄試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村幹事)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本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3、本案為約僱4等250薪點;月酬新台幣3萬1,1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費用。僱用期間為自108年5月16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聯絡電話:03-9383012轉230,聯絡人: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