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9-03-17~2019-03-3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公部門相關採購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國家風景區觀光建設工程設計規劃事項。 2.國家風景區觀光建設工程發包、施工及監造事項。 3.財產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聯絡E-Mail | ch3615-matsu@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3月31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字樣,以掛號寄達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程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836-25631轉50)。 1、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簡要自傳一份(以600字為限)。 (履歷表及自傳各項欄位須詳載,末頁請簽名,電子檔另寄ch3615-matsu@tbroc.gov.tw)。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檢附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男性)。 6、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 以上資料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排列。 (二)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附註: 1、薪資:依「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44,688元,另受僱人須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8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0月中旬依考試院公告及錄取人員實際報到日期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3、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後續郵寄退還。 4、本次甄選所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途;應徵人如未檢附回郵信封要求返還者,相關資料於甄選案結束後一週內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