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24~2018-04-3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現具一般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檔案管理等相關業務、檔案庫房維護管理及採購招標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0樓 |
聯絡E-Mail | af8812@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一般行政書記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07年4月24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以郵戳或秘書處收文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電話:29603456轉2191林先生)。 三、請檢附下列資料:(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 公務人員履歷表 (請黏貼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 。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現職派令影本。 7. 如具相關證照者(如採購證照)併請提供。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