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19-06-19~2019-06-23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孰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能配合學校職務輪調。 |
| 工作項目 | (辦理原承辦人業務) (一)辦理事務性採購及公用郵電申請事項。 (二)負責行政處室物品、設備申購事項。 (三)零用金之保管、支付、登帳及結報事項。 (四)辦公用品之購置、發放事宜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總務處(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下列順序證明文件並以長尾夾夾妥: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歷任職務銓審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幹事』職務,於同月24日中午12時前(期限內)寄達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注意遞送時程須於6月24日上午12時前寄送到,逾期恕不受理)(恕不退件);現場報名:親自或委託報名108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前。聯絡人:人事室楊先生。聯絡電話082-333274轉702 餘請詳閱本校簡章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