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13~2022-12-19 |
資格條件 | 臨時保育(生輔)員任用資格條件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等資格其中之一,臨時保育人員 第6條保育人員所訂資格條件之一;臨時助理保育人員應符合第7條所助理保育人員訂資格條件之一;臨時生活輔導人員應符合第8條所訂生活輔導人員資格條件之一;助臨時理生活輔導人員應符合第9條所訂助理生活輔導人員資格條件之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 辦法」請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待遇:臨時保育(生輔)員 36,316元 /月 、 助理保育(生輔)員 32,165元/月。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兒童及少年之生活照顧與輔兒童及少年之生活照顧與輔導、社會適應訓練、行為輔導、課業指導、就學事項、才藝督導、安全防護、自立方案、活動參與及競賽、與校師會談與各項行政作業等。輪值夜班,與受照顧之兒少共同生活。書寫各項工作紀錄及生活輔導方案等文書工作。參與業務在職訓練及兒少個案與保育工作會議。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服務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84條之1任用,依每月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總工時排班,並採日/夜班輪值班表上班 (含日班/夜班/節慶/假日)。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
聯絡E-Mail | sapgma06@s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願者,請備(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近三個月內照片、自傳、簽名與日期)正本1份(二)學歷證明書(含學程證明書)等影本1份(三)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四)保育員或生輔人員專業訓練證明書影本1份(無則免附),於111年12月19日前親送或郵遞(郵戳為憑)。受理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連絡電話:保育科(07-3514645轉1206)。合者面試(另行通知),不合者,不通知不退件,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