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員、擇優備取若干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3~2023-01-18 |
資格條件 | 甄選資格條件:依下列資格及順序公開甄選之。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處之甄選委員、國立北門高級中學校長及學務創新人員之業務主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學務創新人員。 |
工作項目 |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 (1)學生交通車相關業務(專車路線規劃及租賃專車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如: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編組輪值及上級專車聯合稽查。)。 (2)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學生宿舍輔導員職代。 (3)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4)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5)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協助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7)協助學生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8)辦理學生獎懲及缺曠登載業務。 (9)辦理教官室相關業務。 (10)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2)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4)校安通報。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學務處(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薪資待遇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5753號函之學務創新人力酬金參考表,新進人員自第1級起薪(新臺幣33,769元),勞、健保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 |
聯絡E-Mail | a098985218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人:池建達。 詳細甄選內容請參閱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