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5-23

徵才機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2-05-20~2022-05-23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民政課綜合業務。
2. 支援財經課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聯絡E-Mail mf44080@wth.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wangan.gov.tw/ch/index.jsp)徵才公告下載「澎湖縣望安鄉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於111年5月23日前(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予受理)寄至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村幹事職務代理人職務(A600120)」與白天聯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五)工作報酬:約僱4等薪點250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41,15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退條例第七條第二項及相關規定提繳退休金)。
(六)聯絡人及電話:06-9991311轉13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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