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3等220薪點,月薪約為 31,680 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0~2022-05-23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與工作相關之專業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等相關業務。 2.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電務段技術二股(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B1) |
聯絡E-Mail | 7556304@rail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不供膳、不供宿、提供勞、健保,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2.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或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格檢查醫療機構辦理之體格檢查表。(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可上勞動部相關網站查詢)。 3.工作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電子工程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當然解僱,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期間:111 年5月10日至 111 年5月23日止。(一律採用郵寄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一律以111年5月23日為限,逾期、現場報名、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檢附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 (1)個人簡歷請下載附件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各1份 (5)上開資料請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道2段7號B1臺北電務段人事股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111 年普考職代」。 3.初審合格者,於111年5月30日公告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adr/about-recruit-1)/ 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公告面試地點及時間。初審不合格或資料不齊恕不另行通知,面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俾利核對。 4.所繳履歷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 。 5.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6.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7.錄取通知:公告於本局網站。 8.試用期:正取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正式僱用。 9.本職缺錄取名額1名(備取2名),得視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約僱期間內離職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限自甄審結果公告之翌日起 1 個月止。 【聯 絡 人】:(02)23815226-3495臺北電務段人事室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