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19~2022-12-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語文能力:英檢中高級以上者優先考量。 (五)以曾辦理大型體育活動經驗者為優先。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際及兩岸體育交流體育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本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
聯絡E-Mail | joy8503@mail.s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將資料表EMAIL至zpip625@mail.sa.gov.tw。 (二)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未完成上傳資料或資料不全者,得視為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4.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至少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其他英檢相當層級。 (四)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依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並得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