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代理學務創新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10-12~2022-10-17 |
資格條件 |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學務工作 、教育、 社會工作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聘任協助代理學務創新人員一名缺額,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一)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二)值班(勤)。 (三)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四)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五)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六)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七)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學生宿舍管理等各項工作。 (八)辦理學務處相關業務。 二、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一)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二)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三)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四)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一)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二)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三)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四)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總務處: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校人事室:林先生 04-7552009#401 or 陳先生 04-7552009#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