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徵求 技士~2023-02-20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2-09~2023-02-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秘書室
(1)專案工程(機電類) 履約結算及驗收。
(2)工程、財務及勞務採購發包人員。
(3)節能管理業務。
(4)協助水電類小額採購及請購。
(5)園區機電類維護管理(電梯、發電機、高低壓設備)。
(6)太陽能光電屋頂招租履約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聯絡E-Mail jc1020@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分署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附件處: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或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180朱先生。(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110 黃主任)
四、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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