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電算與網路中心資訊應用服務組約用組員)延長公告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30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 需具備CEFR B1以上等級(或相當)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三)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熟識公文撰稿及各項電腦資訊作業的規劃設計,如資安管理及資訊預算的協助編列、電子計算機之應用、教育訓練規劃、效率查核、登錄、研究發展、操作管理等,以及資料檔案與報表之管理。 (四) 通過資通安全專業證認者尤佳。 (五)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六)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七)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一)中心行政業務彙集填報及各項業務規劃推動及溝通協調、中心預算分配與執行控管。 (二)中心辦公室及教室管理及工讀生聘任管理。 (三)電腦資訊作業的規劃設計(如公用軟體管理、資安認證及個資保護管理…等)。 (四)各組法案研擬、訂定及修正(含內部控制及評鑑作業)。 (五)為達成接軌全球之國際化典範科技大學目標,推動雙語行政業務。 (六)臨時交辦事項及與本身業務有關之公文簽辦。 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1,730元整,試用期滿成績及格符合資格條件者,得依規定辦理提敘薪級(詳本公告備註)。 註: 一、 為配合國家2030雙語政策整體推動方案及本校雙語大學計畫目標推行,各單位行政人力應配合本校推動雙語相關業務。 二、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第6點規定略以,具下列資格條件者,得於試用期滿成績及格申請提敘薪級,經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陞遷考核暨獎懲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准後,自次月1日起調薪: 1. 具較甄補職稱所需條件為高之學歷者,高1級學歷得提敘薪級1級、高2級學歷以上得提敘薪級2級。 2. 曾在本校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工作經驗專任年資者,其服務年資每滿1年得提敘薪級1級,至多提敘3級。 3. 曾在國內之政府機關(構)、公私立大專校院,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或校務基金人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任人員,或屬其他特殊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者,其職前年資每滿3年得提敘薪級1級,至多提敘2級。 前項提敘薪級,以申請1次為限,總計最多採計5級。 各單位擬進用之職缺,因需證照或相當工作資歷之資格條件等,已依第5點規定核定提高適當薪級起薪公告徵才者,不得再就其資格條件依上開規定重複採計提敘。 |
工作地址 | 主上班地點為燕巢校區,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遷調,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 |
聯絡E-Mail | yaling@nkust.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式填寫履歷,並上傳以下文件(請合併為一個檔案):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語文證照(如通過英語檢定測驗,並達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以上級別<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且附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4.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其中筆試科目為語文素養、公文及文書處理。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截止收件後,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選,資格條件不符合、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三)聯絡電話: 1. 用人單位:07-3814526轉(分機13132),電算與網路中心資訊應用服務組李小姐。 2. 收件單位:07-3814526轉(分機12114),人事室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