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徵求 家照督導人員~2025-12-31

徵才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家照督導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6-02~2025-12-31
資格條件 (一) 學歷: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且具4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2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2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 具備汽車駕照,有實際駕駛能力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 可配合工作需求輪調、出差及加班。
(四)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每月至少1次。
(二)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三)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四)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五)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六)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七)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及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八) 各據點家照專員督導管理、計畫服務進度、成果及成效管控。
(九)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依本部所訂之開案服務進度及訪視頻率之規範執行業務。
工作地址 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薪資:新臺幣4萬5,566元起
聯絡E-Mail yls1073@yls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親自、委託或通信報名,報名表請從本網頁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 檢具在職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書、履歷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證件,任用與否恕不退件。
(三) 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931(魏小姐)
(四) 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5號)。
(五) 本次應徵人員如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3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
(一) 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錄取恕不通知。
(二) 經通知未於當天報到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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