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徵求 助理員~2025-11-03

徵才機關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1~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工作項目 (一)薪水及各項應發放款項之入帳業務。
(二)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
(三)出納單據之統計、整理、紀錄。
(四)零用金、協助各項收款業務。
(五)勞保、健保、勞退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聯絡E-Mail nocsh6011@nocsh.ntp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並請上傳身心障礙證明,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等)依序裝訂,於114年11月3日(公告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鄧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84131轉611;地址: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總務處助理員職務】,或將上開檔案E-mail至nocsh6111@nocsh.ntpc.edu.tw,再以電話確認本校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 02-29684131轉611人事室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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