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21~2025-10-27 |
資格條件 |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與工作項目類似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熟悉公文格式、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DF)及網路操作能力。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人員。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公文繕發、稽催等文書處理業務。 2. 辦理綜合性彙整行政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mkchen@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相關資料影本【(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4)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經驗證明、英語檢定等。)】,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形。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正取1名,本部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 5.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訂有試用期90天),工作報酬為每月新臺幣3萬2,781元(配合政府調整,內含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保及健保等費用)。 6.聯絡電話:02-23228295人事處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