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職稱 | 演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2-08~2025-03-10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歌仔戲表演經驗2年以上者。 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有表演熱誠及敬業精神者。 4.熟諳歌仔戲為主之傳統戲曲表演者。 5演員以生、旦、丑角專長尤佳。 |
工作項目 | 蘭陽戲劇團傳承推廣教學、演藝庶務及演出業務。 |
工作地址 | 蘭陽戲劇團(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暨本團各表演地點。 |
聯絡E-Mail | chih63@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10日(一)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退伍令影本(無兵役義務者免附)、【4】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5】相關表演經歷證明影本等文件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演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郵寄(截止期限內日寄達為憑)或專人遞送至蘭陽戲劇團(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聯絡電話03-9362542轉分機11邱先生)。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逹不予受理亦不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經書面審查通過者各別通知),由甄選遴聘委員會面試,共分指定、自選及現場提問三部分:面試人員得選以CD播放或本團文武場伴奏。指定部分由委員當場指定以七字調、都馬調、雜唸調、江湖調之傳統四大曲調表演,其包含各類角色所需之基本武功、身段、唱腔;自選部分由面試人員(得自備戲服表演)自選5分鐘內以傳統四大曲調基礎之武功、身段及劇目表演;現場提問由甄選遴聘委員發問。 三、評分計算:指定(佔40分)、自選(佔40分)及現場提問(佔20分)共三部分合計滿分為100分,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為面試通過。 四、錄取報到:錄取各別通知(錄取人員先以實習團員實習試用1個月)。 五、薪給:錄取經實習1個月,實習期間以薪等五等268(月薪新臺幣30,498元支薪),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晉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晉升正式團員後依實習期間評定調整支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