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31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不得兼職之規定者。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辦理工程用地取得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一)報名履歷表及填妥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需親自簽名、附近照,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二)最高學歷證書。(三)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以上請附影本,並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應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e-mail,於112年5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5-3628111分機256;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職缺僱用至113年11月29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應即無條件終止契約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僱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規定支薪(約僱三等,22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28,534元(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職災及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會生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再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郵遞掛號報名。 七、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八、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其他: (一)本項甄試一律以e-mail通知僱用與報到日期,務請提供個人正確可資聯繫之e-mail,並依通知時限報到及辦理訂約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二)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本處人事室(05)3628111分機256賴小姐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