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24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公務機關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或法律、資訊、人力資源相關科系畢業者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行政助理(人事室): (一) 協辦人事業務。 (二) 辦理一般行政庶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610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5月2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個人工作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本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秘書室收)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人事室行政助理」字樣。 二、其它: (一) 職務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26,900元(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支給)。 (二) 本職缺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間。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六) 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24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秘書室)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410,翁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