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2~2025-06-18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身心障礙手冊,報名時須尚在有效期限內,且身心障礙程度須足以勝任本職務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調代課登記。 2.查閱教室日誌及學藝股長敘獎。 3.作業調閱及敘獎或愛校服務登記。 4.教學組公文簽辦及相關資訊公告。 5.教師兼、代課於各個計畫支應之鐘點核計。 6.協助重補修相關事務:資料發放及鐘點核計等事宜。 7.協助設備組業務及設備管理等相關事宜。 8.協助教務處辦理各項活動時之場地佈置及人力支援。 9.協助辦理澎湖考區國中生升學考試及招生等相關作業。 10.協助各項試務工作:定期評量、模擬考、學期補考等試務事宜。因應實用技能學程,定期評量期間需配合加班。 11.協助各類型競賽事宜:語文競賽、英語文競賽、數學競試、科展等。 12.彙整印製教務處學期行事曆,並提供各處室參考,以配合定期評量時間製定各處室的行事曆。將教務行事曆上傳至雲端行事曆 1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
聯絡E-Mail | mk0009@mksh.p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以下證明文件均請縮放至A4規格,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一)甄選資料表(含切結書,請至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另將word檔寄至應徵信箱。 (二)最高學歷證明。 (三)現職派令。 (四)現職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六)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 (七)身心障礙手冊。 (八)其他特殊事績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等)。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職缺將擇適通知面談和筆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本次錄取正取1名,得擇適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9272342轉611或612人事室;業務方面請洽教務處轉201林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