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心理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甄選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 點規定,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三)具心理師證書者尤佳。 (四)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待遇: (一)參考「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薪點 296 至 424) 1.具執照資格進用者:每月 47,850 元+風險加給 2,160 元。 2.碩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 43,399 元+風險加給 2,160 元。 3.學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 39,960 元+風險加給 2,160 元。 (二)年終工作獎金之核發及發給日期,依行政院訂定各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三)勞資雙方權益義務,於勞動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悉依勞動關係之法令辦理。 |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提供個案評估、衡鑑、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依機關需求與專業處遇規範,進行講座、授課、心衛宣導等服務。 (三)紀錄/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並管理檔案。 (四)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五)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六)處遇行政:制定安排處遇、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其他事項: (一)進用起前 3 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間由監方行政督導及專業督導每月考核,試用期間有違反工作內容而經督導後仍未改善之情事,本監於試用期後得不予正式進用,惟試用期間享有與正式進用後之薪資待遇;正式進用後有違反工作內容而經督導後仍未改善之情事者,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及第17 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提前預告及發給資遣費之規定。 (二)本計畫費用以當年度預算支應,倘該年度相關公務預算遭立法院凍結、刪減或刪除,主管機關得視審議情形通知用人單位重新議定計畫執行內容及經費。 (三)參加勞保、全民健保等。受僱時應簽具契約,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應徵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約者,撤銷契約;已領取報酬者並應全額返還,並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者,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電詢本監教化科林教誨師(電話:07-6152646 分機 276)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地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 1 號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彈性上下班時間依本監規定) |
| 聯絡E-Mail | ksdp@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14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7 日 17 時止。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監總務科收發。 (三)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自本監網站(http://www.ksd.moj.gov.tw)-首頁-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含簡章、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 報名應繳證件:(影本請由本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一)報名表 1 份。 (二)身分證影本 1 份。 (三)相關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1 份。 (四)男性請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1 份。 (五)切結書 1 份。 (六)自傳 1 份。 (七)足資證明原住民身份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無則免附)。 (八)心理師證照(無者免附)。 (九)曾任職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 份(無者免附)。 ※以上應繳證件請用 A4 紙張影印(切勿剪裁;影本請由本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依序排列成冊。如所繳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變造者,撤銷其甄選錄取資格,「應繳證件」不齊全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恕不受理報名。 ※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心理人員」。 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方式:面試(擇優通知面試人員),請準備 5 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學習或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二)公告日期:114 年 11 月 17 日於本監網站公告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日期:114 年 11 月 20 日 09:30 本監行政大樓會議室面試。應試人員名單至遲於預定面試日前一日公告於本監全球資訊網(http://www.ksd.moj.gov.tw)-首頁-電子公布欄,面試時間如因故更動亦同,請密切注意。本監不另行書面通知及函復,請務必主動上網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本甄選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或發生其他重大事故時,得延期舉行,訊息將公布於本監網站,敬請密切注意,不另行書面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四)資格審查:面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五)資格條件不合、未公告於面試名單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錄取標準:擇優錄取,面試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並依成績高低順序列冊儲備候用並依本監工作需求依序遞補,備取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未獲遴用,即喪失候用資格,面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用(含正取及備取) 錄取通知:面試後擇期公告於本監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或由本監專人電話通知。 僱用期間:本次甄約用人員心理人員,視立法院預算通過情形辦理僱用,進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經錄取者,本監得依用人需求,依排名順序以電話通知報到,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候用資格。 聯絡人:教化科林教誨師 ,聯絡電話(07)615-2646分機276,電子郵件:ksde@mail.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