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徵求 約僱社會工作員~2025-05-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社會工作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12~2025-05-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尤佳:
(1) 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
(2)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 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4) 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並具一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經驗。
工作項目 1. 服務對象出院申請、審核及調查、教養費用審核、家庭訪視、召開個案研討會。
2. 資源媒合及辦理各項捐贈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E-Mail ap882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4年5月19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8,948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102 柯課長。
7.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2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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