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2~2025-05-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擔任外籍移工警戒指標暨職業災害分析研究等事項。 (二)規劃辦理職業訓練國際合作交流及技能競賽等相關事項。 (三)辦理相關綜合研考等行政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本分署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地點。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惟本聘用職缺為專案工作性質,於專案原因消滅時,須無條件解除契約。) 二、薪資標準:以424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58,978元)。 三、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4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研究員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wenyan@wd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研究員(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本案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