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6等344薪點 |
職稱 | 諮商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22 |
資格條件 | 1.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35元。 2.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支薪標準為6等344薪點至7等424薪點(約新台幣46,440元至 57,240元)。 |
工作項目 | 1.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結合社區醫療資源」,提升疑似精神病人轉介效能。 2.辦理社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專業服務: (1)擬定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年度計畫與執行。 (2)提供社區個案諮商、外展服務。 (3)提供可近性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接受他機關轉介並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 (4)整合與連結各網絡心理建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5)辦理心理衛生需求或服務方案研究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
聯絡E-Mail | 10014037@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2年6月14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2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約聘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徵人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葉先生,03-5518160分機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