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事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8~2025-09-30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懲戒處分,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須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職務輪調。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事務組工作處理能力。 (五)非現職人員亦可報名。 |
工作項目 | 1.公告招標採購相關事宜。 2.校園開放等相關設施管理。 3.保全、高低壓電力、電梯等各項維護設施契約。 4.消防設備、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 5.防災收容所、防災物資等災防事宜。 6.公文、監視器、門禁等管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
聯絡E-Mail | 63300x@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25714211轉501,聯絡人:張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