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0~2023-07-2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墓政管理及墳墓遷葬業務 二、預算控管及彙整統計、零用金發放業務 三、無名屍管理及後續領葬、遺體接運通報業務 四、聯合海葬、聯合奠祭及清明暨中元節法會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聯絡E-Mail | 1001518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及簡要自傳),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另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掃描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有相關專業證照者,請檢附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有電腦測驗及實地至大體冰存等殯葬設施測試。 三、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室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25-1569分機33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