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01~2025-08-1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有長照經驗或社工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4.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輔導會附屬機(關)構工作經驗尤佳。 5.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6.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1.綜理本家各項宗教祭祀(含春節及各堂百家姓、清明節、中元節祭祀活動、榮靈祠管理暨各項謁陵業務、單榮牌位製作等)。 2.本組每週管制表、報紙影音訂閱、製作感謝狀等。 3.綜理住民或家屬申訴意見反應辦理情形。 4.綜理本組社工人力業務(含報表、輔導會社工人員職業安全計畫等)。 5.行動圖書車。 6.關懷據點及志工業務(理工學院聯繫窗口)。 7.綜整百歲壽星慶生計畫(由各堂辦理)。 8.文化性資產清查、雙語、榮民文物、家史館全般業務。 9.消費者保護、兩公約全般業務。 10.辦理社團活動。 11.臨時交辦事項。 12.平日假日配合日間夜間輪值。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
| 聯絡E-Mail | vac102536@mail.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11日(星期一)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家人事室莊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五)其他(榮民或資以證明榮眷身分影本) 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3等250薪點(月俸新台幣34,775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將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4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係代理115年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錄取分發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3651285-213)、莊小姐(電話:03-3651285-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