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徵求 辦事員~2025-03-12

徵才機關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3-05~2025-03-12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具經建行政職系辦事員之法定任用資格。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核發旅賓館、民宿業登記證及輔導與管理事項。
(二)公文收發、登記、查詢、繕發及各類報表之彙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
聯絡E-Mail ylhg05255@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自傳、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用人單位視需要實施訪談,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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