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3-28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館舍行政管理。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及館舍) |
聯絡E-Mail | 52008@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3⽉28⽇(星期五)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據下列第2點應徵: (1)最⾼學歷證書影本。 (2)政府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 (3)請於履歷上留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以利聯繫。 2.應徵⽅式:請於本局公告附件區下載「新⽵市文化局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約⽤⼈員履歷表」(空⽩及範例),相關資料請參考範例填寫,填妥後將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合併成1份A4⼤⼩之PDF檔,併同「履歷表WORD檔」⼀同寄⾄52008@ems.hccg.gov.tw信箱(標題需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職務代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談。若未依前述格式應徵,視為資格不符。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三個⽉內有效,未獲遴⽤者恕不另⾏通知。 5.本職缺以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整)進用,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預估10月底)。原因消滅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6.如有本職缺相關疑問,敬請聯絡:(03)5319756轉209 楊⼩姐或李⼩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