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21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7~2023-04-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編輯軟體操作(圖、文、影音製作等,如photoshop、Adobe Premiere、Adobe Illustrator、Power Director、Videos Studio等),且具設計美編經驗。
三、具美編、文案撰寫能力。
四、具網路社群經營實務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辦理議政宣導與行銷、新聞編輯與發布聯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
聯絡E-Mail tyccb255@ty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線上化、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作品成果冊。
(四)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資料不完整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資格不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以280薪點進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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