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7~2023-04-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編輯軟體操作(圖、文、影音製作等,如photoshop、Adobe Premiere、Adobe Illustrator、Power Director、Videos Studio等),且具設計美編經驗。 三、具美編、文案撰寫能力。 四、具網路社群經營實務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議政宣導與行銷、新聞編輯與發布聯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 |
聯絡E-Mail | tyccb255@ty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線上化、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作品成果冊。 (四)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資料不完整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資格不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以280薪點進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