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新聞傳播職系任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無線廣播業務綜合管理事項。 (二)無線廣播內容監理事項。 (三)無線廣播營運管理法規修訂事項。 (四)無線廣播內容監理法規修訂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
聯絡E-Mail | tina4513@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2年4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填具簡要自述欄。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