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3-04-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1~2023-04-17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年滿18歲以上,高中學歷(畢業)以上程度,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二、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有勞動力能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四、 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五、 具原住民身分、族語能力及口述表達能力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業務案件之登打造冊、資料輸鍵、資料彙整、提報查核、會勘、含拍照及違規後續處理等工作事項。
二、 原住民保留地業務檔案管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臨時人員-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計畫」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 本職缺錄取後須繳交健康檢查報告,需求為:最近三個月內於實施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實施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符合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之勞動能力,始得僱用。
(一)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詢。
(二) 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報告須於報到後兩周內繳交。
四、 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備取1名,將依錄取名次通知錄取人員。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0侯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七、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缺額,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2,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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