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5~2023-06-08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 四、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3樓) |
聯絡E-Mail | yangmei11@hibox.hinet.net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6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3.最高學歷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初審資格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面談,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甄選正取2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www.yangmei-hro.tycg.gov.tw/)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四、連絡電話:(03)4782324轉303人事管理員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