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0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3.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二)無下列情事者: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5.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6.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7. 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者得考量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展場諮詢與觀眾購票及活動收費等服務(各工作點輪流值勤)。 (二)公共服務指標與設施維護。 (三)需配合假日輪班,上班時間8時30分至17時30分。暑假期間週末延長營運上班至19時30分或夜間活動人力支援。 (四)公文收發、文書處理、公文傳送及郵寄、資料管理等工作事項。 (五)協辦各項彙整陳報業務、採購核銷出納及分期核銷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4年4月1日止前以掛號郵寄營運典藏與資訊組承辦人林小姐分機566(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01約僱行政助理,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53。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二,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二)符合資格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並附最高學歷成績單。(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應徵者自傳,請以標楷體14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四)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同等英文檢定資格)者。 (五)具備下列能力者尤佳(無則免附): 1.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如有相關證照。 2.具有護理背景。 以上(一)至(五)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五、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工作期間:自報到任用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僱用。 七、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 八、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九、本案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566。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考試科目: (一)初審: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