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農業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動物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30~2025-10-07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畜牧(動物科學)、獸醫或農業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人員、具動物技術職系任用資格,專技人員轉任者(需已轉任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有案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養豬場相關污染防治業務。 2.推動養豬場糞尿水資源化再利用及沼氣再利用(含發電)相關業務。 3.辦理嘉義縣朴子肉品市場改建案相關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
| 聯絡E-Mail | nny1113@mo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10月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2.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3.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26。 4.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