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少年輔導員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9-26~2025-10-09 |
| 資格條件 | (一) 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對少年輔導、社會工作具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 。 2. 未有妨害性自主、性騷擾、家庭暴力罪或虐待兒少行為,經判刑確定或科處罰鍰者。 3. 前款以外未有因業務上有關之故意犯罪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三)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 (一) 辦理少年輔導業務9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待遇:錄取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6等2階296薪點(約新臺幣4萬2,742元)起薪,風險工作費另加,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進用標準依應聘者之學經歷採計薪點)。 三、聘用期間: (一) 本案為約聘少年輔導員留職停薪期間聘用職務代理人,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 (二) 本職缺由「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補助,聘用期間若遇補助款項停止補助、所需經費不敷支應或計畫結束時,即予辦理解聘終止聘用關係,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 |
| 聯絡E-Mail | teen749@ncp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於期限內(郵寄以郵戳為憑),將報名甄選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南投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少輔會少輔員職務代理人」。 (二) 請檢附相關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2. 畢業證書影本。 3. 簡歷表及履歷表(請自行下載填寫,務必親自簽章,並請填妥正確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俾利聯繫應試相關事宜)。 4. 社工師或心理師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5. 工作資歷證明(無資歷者檢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6. 汽機車駕照影本。 7. 男性須另繳退伍證影本。 (三)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核:以報名時所繳交書面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選面試時間、地點事宜。 2. 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比率:儀態15%、溝通能力15%、少年輔導概念30%、工作經驗20%、學歷及證照20% 。 3. 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得再延長公告。 (四) 錄取進用: 1. 正取約聘少年輔導員職務代理人1名,備取候用若干人,候用期間至115年2月28日止,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2. 甄選結果以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 凡資料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之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棄權;另所附資料恕不退件。 (六) 聯絡人:南投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陳小姐;聯絡電話:049-2222111分機3038。E-mail:teen749@ncpb.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