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組員~2025-04-10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10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積極主動精神,取得採購證照或有採購、公有場地標標租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一)全館各出租場地及公共空間規劃管理維護,各出租場地及販賣機租賃業務。
(二)館舍空間重大專案計畫業務。
(三)辦理本館警衛勤務委外保全及安全業務。
(四)協助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五)委託民間推動小組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五0五號(國立國父紀念館)
聯絡E-Mail yentzu@yats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請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 初審合格者本館擇優通知甄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 聯絡人:王組長分機560或賴小姐分機567,聯絡電話:02-2758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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