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徵求 藥師~2025-04-3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7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30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2、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執照、藥師證書及中藥學分證明(16學分)。
3、經歷:具2年以上教學醫院、長照或臨床藥師經驗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1、中西藥調劑、處方評估、用藥諮詢、UD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須配合24小時輪班及接受調度執行分院業務)。
2、長照業務及臨床藥事照護。
3、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970007 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暨所屬豐濱原住民分院(977004 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聯絡E-Mail 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藥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若非公職者,請附最近3年考績/核證明影本(請向原機關人事單位申請)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甄審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4、聯絡電話 (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請勿在院區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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